你(妳)們有房子要租卻租不掉嗎??
還在找訪間的房仲業者刊登租屋訊息給他們抽成呢?
還在到處張貼路邊租屋廣告.而被開紅單嗎?
一張廣告經被檢舉將罰1200~6000元以下
請看以下報導
有關張貼小廣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則為何,本局回覆如下: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0款,並依同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及電信法第8條第3項之規定裁處。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0款;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:十、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。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;有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:三、為第27條各款行為之一。電信法第8條第3項;擅自設置、張貼或噴漆有礙景觀之廣告物,並於廣告物上登載自己或他人之電話號碼或其他電信服務識別符號、號碼,作為廣告宣傳者,廣告物主管機關得通知電信事業者,停止提供該廣告物登載之電信服務。
所以現在大多業者都在網路刊登租屋廣告
網路張貼廣告優點在於
1.環保
2.不會被罰錢
3.曝光率高
4.成交率大
5.免刊登費
以上這麼多優點怎能錯過呢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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